有容乃大,真平和——记父亲童诗白之4—— 此去天上有新日

wei 发表于 2008-07-25 18:54:35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此去天上有新日        

 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,如果你写的亲人是故去的,那么“最后的时刻”应当写得充分一些。
从出生到离世,总要有个完整感。我想,这个说法,合情合理,但很俗气。我愿意,一个
人的到来,好好庆贺一番,用上一些浓彩重墨,一个人的离去,淡淡的,就像一个亮点渐
渐逝去。这样比较好。        


父亲出生时,小腹上带有一个马蹄形的红色胎记。据说祖母特别引以为殊荣。马蹄形、红色
的,这引起了我的好奇。可是,后来除了妈妈其他人不可能看到。有一回,在北医三院,
父亲发高烧,看急诊时,系里罗予频教授精心照料,那时,父亲虽然是病人,还是有些性别
的阻碍,我站在远处,心想,罗先生一定看见红色胎记了。可是,我没看见。那时,还不
知道,这只是时间不到……       


现在,我想先写下一些“官样文章”,但这些话,却也是从心底里涌现的、对他个人特点
的看法——父亲的最大特点,是在协调世界上不同的事物方面,展现出惊人的能力。童年
时,父亲和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,在旧式大家庭里生活,往事艰辛而繁复,却练就了他处
事圆熟的本领。父亲一生引以为傲,多次跟我说,“我从来不让母亲操心。”我以为,他
是男人之中具有菩萨心肠的人,这一点在当代男人中,颇为少见。在祖父外出读书时,他
安慰祖母,在心理的层面上很早就懂得“交流”的技艺。只是生性内向,但他也懂得,深
刻而含蓄是东方人感情的特点。父亲极重感情、念旧。这一点对于他的亲朋好友至关重要
。小时候,他住过北平胡同,后来迁居上海里弄,这期间,他热衷和小伙伴们玩耍,经常
是拿着树棍表现战争场面,或在极    窄的弄堂里踢足球,他已然有点儿像个“孩子王”。
再后来,情迷小提琴。爱乐使 他于1946~1947年在清华任助教期间,加入清华管弦乐队
;琴声伴随到老年,当年的琴友、校友,时常在一起联欢,父亲俨然就是台前幕后的“总
指挥”。


当父亲把这样一种引领众声喧哗的能力,运用到事业上的时候,他发挥了团结一班人,
努力做事业的品质,乃至他创建的工业电子学教研组,基础得以奠定,人才得以继续。
说他是一个天生的“奠基人”,并非出于个人意愿。 主要因为,他承袭了先祖良好的
文化传统,又具备审时度势的眼光。他懂得,一切的科学、 一切的创造都在于变通。
在完成了国内两所大学学业,又在美国读完博士,继而执教若干年之后,一个有着坚
实基础的知识分子,做出了自己的人生判断和选择。    

有关冲破重重阻力的归国之路,这里穿插一笔:在美期间,父亲加入华罗庚等人组织
的“中国留美科学工作者协会”,上了美国人的 “黑名单”。如果那时他留在美国
,可以享受优厚的各种待遇;而要想回国,则受到限制、 恐吓……那位分管留学生的
“大胡子”院长,找他谈话:“我们美国与你们国家目前处于敌对状态,按照美国宪
法,你们属于敌对国家公民,一概不得擅自离美;如强行离开要罚款、遭禁闭。”父
母当时处于这样的身份——“敌对国公民”,自然渴望返回祖国。这就是历史。当我
们谈论冲破重重阻力的“老海归”时,不应脱离这一历史的视角,而妄下判断—国与
国之间,是敌对,还是和平的?是当初科学家与今日学者选择是否“归来”的不同的
原因之一。那位美国官员,接下去说的这番话,的确让父亲吃惊不小——“你看,我
们美国培养你那么多年,你回去帮共产党打我们美国人,说不定你一个人的作用,要
顶一个师,顶上成千上万个士兵呢,怎么会放你回去?你还是老老实实待着吧!”

父亲心想,我一个人能顶成千上万,这种说法可真夸张,也许是指我回去从事教育
吧?……

1954年,日内瓦谈判会议之后,这批留美的中国学生才真正冲破“重重阻力”。父亲
记得,1955年6月,从旧金山乘船经香港至深圳,再从罗湖桥踏上返家的过程。父亲
又回到了清华,从此教书数十年……说到底,他一生都在寻求和构建一种“模式”。
这种模式,使他能够融入其中,发挥自己的才能;这种模式,包容一个“老清华人”
“行重于言”的准则,可以展现一个“海归”的意志与决心;可以激励个人的组织
才能与团队精神。为此,他呕心沥血、外柔内刚,一直以来处在不会放弃的坚毅执著
之中,从而变得更加坚强。况且,他一生所追求的是,内在的强大与外表的谦和,当
一个学者修炼好这样 一种“内圣”的功力,他的进取心和影响力,势必会得到发挥
和回报。这也是童诗白作为一个老“海归”,能够成就一番事业的根源。       


直到那一天—2005年7月24 日早上7点14分,父亲携带马蹄形的胎记离开了尘世。在
这之前,我就看到了它,形状如是,只是颜色,和我想的不一样,是暗紫的红色。也
许经过85年时光的浸染,色泽已然暗沉。我愿意相信,当他是个婴儿时,婴儿的白皙
和胎记的朱红形成鲜明的对照,这也许是祖母给予他更多母爱的原因。   

父亲临走的前一天,北京狂泻暴雨,我走在回家的路上,雨伞从手中骤然飞离,犹如
老树也会被狂风卷走……最后一夜是弟弟守夜。其实那段日子,天天都是弟弟在床前
守夜。弟弟童朗和父亲一样是个猫头鹰形的工作狂。在父亲床边,他那台笔记本电脑
,从来没有休息过,他总是一边工作一边守护老父亲。在那个雨夜,我回到家中,发
现雨水夹带的沙砾已然磨破了脚面。之后伤口即刻感染,后来长时间地上药,那个夏
天真的不好过……父亲走后,我脚面上留有一个椭圆形的伤口。我想,那一定是因为
最后的时刻,我离开了,没有陪伴到他的“最终”,一定是父亲心中有所抱怨;但也
许,那伤,也是必然,它是我内心痛楚的流露和显现——一个深棕色的痕迹。它烙印
在脚面上,久久不能褪去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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